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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板如何才能解雇员工

老板如何才能解雇员工

员工是公司最有价值的资产,但是如果没有管理好,或甚至没有正确的方法解雇,员工也可以成为最重的负担。尤其在最近疫情期间,经济放缓,好多企业都在烦恼怎么调整薪水,重组工作,甚至裁员。许多雇主也在这个时候才发现原来老板不可以随便解雇员工。有些老板的观念是,我是老板,我说的算,要炒谁就炒谁。现实恐怕没这么潇洒。在我国的劳资法令底下,所有员工,不论老少,薪水多少,本地外劳,职位高低,如果你被‘不合理解雇’(unfairly dismissed)了,你都可以到我国劳工部底下的劳资部门(Industrial Relation Department)进行投诉。在行管领的作用下,投诉管道变得更方便,现在可以在网上完成投诉程序。投诉后如果劳资部无法调解纠纷,便会把纠纷交由劳资法庭处理,届时若员工胜诉,便能从前雇主那里得到赔偿。老板说:“我是按照合同解雇的,给了他两个月赔偿“。遗憾的,合同上的解雇条款并不能为老板”合理解雇“的责任开脱。老板说:“哇,那还不得了,那怎么样才可以解雇员工?什么情况才是合理解雇?”。别慌,这篇文章将会总结并说明3个最常被劳资法庭认可的合理解雇。

  • 员工过失(Misconduct)

当员工犯错了。举例,违背的公司的规则,犯法,偷窃,挪用公款,常迟到,经常无故缺席,暴力行为,性骚扰,违抗指示。一般上如果员工犯错了,雇主可以采取纪律行动,进行调查和问责。但并不代表所有过错都可以解雇员工,必须是足够严重到已经摧毁了双方的信任方可解雇员工,否则雇主应该考虑其他处分,例如警告,降级,暂时无薪停职。

 

  • 表现欠佳(Poor Performance)

当员工表现不达标,或是不如预期。现实生活中,老板是否对员工表现满意是很主观,甚至无法拿捏的。有的员工会说:“老板是不会满足的”。但在法律上,要用表现欠佳来解雇员工的论证责任是很大的。法庭会问老板至少4个问题:1)你是否清楚告诉过员工预期目标是什么?2)那个目标是否合理?3)你是否和员工沟通过哪里要改进,并给予了员工足够的进步空间?4)员工是否没有进步?。

如果您的答案都是“不”,那么这很大可能就是不合理解雇,那么该员工就可以通过法庭向你索赔了,或是要求回到原本的岗位。很多公司面对的挑战是没有文件记录,那么在诉讼过程会处于劣势。因此,建议雇主可以定期为员工进行评估,除了双方定向,还可以沟通需要改进之处,并记录下改进空间。

 

  • 裁员(Retrenchment)

再来是现在最热门的课题,裁员。有别于前两总情况,裁员并不必然与员工的行为有关。裁员也未必是指公司面对困境时才可以进行。法律认可雇主拥有规划自己公司架构或生意模式的权力。因此,只要雇主可以证明,某些员工因为某种公司的变化已经成为多余的,那么雇主就可以进行裁员。举例,公司重组,关闭特定部门,外包某种工作,那么自然的原本负责该部门或工作的员工自然就成为多余了。或是,公司面临财困,无法负荷所有员工,那么同样可以裁员。

 

裁员的程序也较复杂,主要分为3各阶段。1)确认公司状况 – 这里包括确认公司已经考虑了其他方法挽救,2)选择员工 – 要选裁哪一个员工,优先保护本地和资深员工,通过自愿离职计划来把这个选择交给员工来做,3)裁员通知 – 这里要考虑裁员福利,法定赔偿是否适用,合同协议的赔偿等等。此外,雇主也要遵从现有的法定准则向劳工部进行通知。任何一个阶段没有做好都可能构成不合理的解雇。

 

这三项就是最常见的”合理解雇”。希望对雇主和雇员都有所帮助。笔者相信只要劳资双方都有责任为劳资关系作出努力,才可以避免解雇的结局。而如果非得采取解雇,雇主也要依法行事,那才可以降低风险,安心放下。

 

陈燕鸿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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